刘光第(1859─1898),四川省
富顺县(今属自贡市)赵化镇人,号
裴村。家贫,少年丧父。聪敏好学,
19岁应童子试,获全县第一名,21岁
中秀才,23岁四川乡试中举,24岁
(1883年)登进士,授刑部候补主事。
任京官期间,虽生活清贫,但廉
洁自律,一尘不染。敬业勤慎,政绩
甚佳。公余闭门读书,不事权贵。尽
管自己官声颇好,升迁无碍,但见国
难当头,常自忧虑,以致缺眠少食。
思救国救民之策,非改革弊政,兴新
学、行新政不可。
甲午年,冒革职查办风险,上书
请太后勿干政,皇上下诏罪己。1898
年,康有为开保国会,光第“翩然来
为会员”。与同乡京官倡设蜀学会,
讲求时务之学,并一再邀集四川京官
及公车座谈,大旨以时艰至此,应急
谋富强,而富强首在讲学云云。
1898年6月,光绪颁布明定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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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维新变法,并命湖南巡抚陈宝
箴推荐人才。陈与光第虽未谋面,闻
光第声名,乃荐及光第。9月4日,光
绪召见,刘光第力陈时势艰危与中外
积弊。次日,光绪下诏赏他与谭嗣同、
杨锐、林旭四人四品卿衔,在军机章
京上行走,参预新政。在军机上与谭
嗣同共值一班,“大相契”,与谭共
署名以百口保康有为。在披阅奏章签
署意见时,公允持平。
政变发生,四章京及康广仁、杨
深秀同被捕,于9月28日(旧历八月
十三日)被杀害于菜市口,史称“戊
戌六君子”。临刑,光第崛强不跪,
责问为什么未加审讯,即处极刑。
神色淡定,视死如归。
刘光第文章、诗歌、书法俱佳。
尝言:“诗文必无一赝语,斯不愧佳
作。”他虽寡交游,其志多见之于诗
文。后人集《衷圣斋文集》二卷、
《诗集》二卷。中华书局于1986年出
版有其诗文选集《刘光第集》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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