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档案简介

秦国经

    轰轰烈烈的戊戊变法虽然已过去百年,但变法中形成的档案文献,却依然完整地保存在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这些档案包括:皇帝颁发的维新谕旨;中外臣工关于变法的奏疏;以及有关衙门编纂的史籍和记事档册,约有一千多件(册)。这些档案依文书的种类可分为三大类。

一 皇帝颁发的有关变法维新的诏令文书

    凡帝王用以诏告臣民,敕封官员以及处理军国政务的文书,统称为诏令文书。清代的诏令文书可分二大类:一是典仪性的文书,如制、诏、诰、敕等。《光绪会典》卷二载:“凡大典礼,宣示百僚,则有制辞。大政事,布告臣民,垂示彝宪,则有记有诰。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曰诰命。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及世爵有袭次者,曰敕命。谕告外藩及外任官坐名敕、传敕,曰敕谕。”另一类是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的文书,有谕、旨、廷寄、朱谕、电旨等。谕和旨虽然都是皇帝发布的命令,但发布的形式有所区别。凡皇帝特颁的命令叫“内阁奉上谕”。因臣下奏请而发布的命令叫“奉旨”。或因臣下奏请而需要宣示中外臣工知道的,也叫“内阁奉上谕”。廷寄是清代皇帝授命内廷寄发的一种谕旨,如告诫臣工,指授方略,查核政事,责向刑罚之不当等机要谕旨,不便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大臣用寄信的方式发出,以防泄露机密。皇帝亲自用朱笔书写的谕旨,或命大臣用朱笔誊写的谕旨,称朱谕。
    有关戊戌变法的诏令文书,主要有谕旨。例如:
    1.光绪帝颁布的《明定国是谕》:“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以中国大经大法而论,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后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需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迁谬之弊。专心致志,精益求精……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2.《召用维新人土谕》:“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奏保举通达时务人材一折。刑部主事康有为、刑部主事张元济均著于本月二十八日予备召见。湖南盐法长宝道黄遵宪、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著该督抚送部引见。广东举人梁启超,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看具奏。钦此。”
    3.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罢黜翁同龢朱谕:“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龢,近来办事多未允协,以致众论不服,屡经有人参奏。且每于召对时,咨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本应察明究办,予以重惩,姑念其在毓庆宫行走有年,不忍遽加严谴。翁同龢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
    4.任命康有为总署章京的谕旨: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工部主事康有为著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钦此。”
    5.命梁启超办理译书事务的上谕:“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内阁候上谕:举人梁启超,著赏给六品衔办理译书事务。钦此。”
    6.命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入军机处参与新政的上谕:“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内阁奉上谕: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处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钦此。”
    7.慈禧太后命捕杀维新人士的廷寄:“军机大臣口字寄刑部、步军统领衙门。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三日奉上谕:康有为心存叵测,广结党羽,大逆不道,罪不容诛。康广仁、杨深秀等与之同谋。谭嗣同等于召见时语多挟制,同恶相济,均属罪无可逭。除张荫桓尚非康党,著行看管,听候谕旨。徐致靖著监候待质外,其情节较重之康广仁、杨深秀、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六犯,均著即行处斩。派刚毅监视行刑,并著步军统领祟礼多派弁兵弹压。特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年轻的光绪皇帝,在百日维新期间,“政厉雷霆”,“令如流水’,“书朝上而电夕下”。有一天中竞批阅奏折发布谕旨数十件。如《上谕》,记载,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共阅览奏折二十六件,发布谕旨十五道。在维新运动的103天中,光绪帝共发布谕旨230多道。内容包括政治上提倡广开言路,鼓励军民上书言事,裁撤闲曹冗员和选拔任用维新人才等。经济上提倡发展工农商业,提倡民办企业,修造铁路,开办邮政,命多开沿海沿江口岸,发展对外贸易。军事上,命陆军改练洋操,整顿编制,精造武器,制造兵船,扩大海军,命全国整编营伍,力行保甲等。在文教方面,命设京师大学堂,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奖励私办学堂。变动武举考试制度,令各省举办中小学堂,命筹办水师、铁路、矿务、医学堂等,选派学生出洋留学,在京师设立报馆等。

二 臣工有关变法维新的奏折

    奏折是高级官员向皇帝报告政务文书之一。奏折制度始于康熙时期,为当时亲信大臣向皇帝上的一种密秘报告。此种密折至雍正时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到乾隆时便成为政府的一种正式文书。中外臣工奏事除钱粮、刑名、马匹等例行公事用题本外,其他军政要务都用奏折。奏折处理程序不同于题本,由具折官员缮好密封后,直达御前。皇帝亲自拆阅,用朱笔将批答之词写于折上,此称朱批奏折。经朱批的奏折,由军机处封发交具折官员执行后,需再将原折缴回宫中存贮。军机处在办理奏折时,都要另录一份副本存查,此称录副奏折。每日为一束,每半月为一包,时称“月折”。
    上折奏事代表官员的地位和权利。清廷规定,除少数翰詹科道官员外,凡文武官员四品以上的才可向皇帝具折奏事。因而在戊戌变法中,如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维新人士,因品级较低,都没有向皇帝直接奏事的权利。他们的奏疏只有经有关衙门和大臣的代递,而才能上达天听。下面考察一下康有为的七次上书情况。
    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倡导者。1888年康有为到北京应顺天乡试。当时他目睹北京官场的腐败情形,联想到中法战争后“国势日蹙”,于是他第一次上书皇帝,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的建议。康有为的第二次上书,就是在《马关条约》草签后,他发动的《公车上书》。在书中要求皇帝,“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
    以上二次上书,因无人为其传递,而未能上达天听。
    康有为的第三次上书,是在考中了进士后于1895年5月29日,由都察院代奏皇帝的。这次上书名为《请及时变法富国养民教士治兵呈》。光绪帝看后很感动,命誊抄4份:一送慈禧;一存军机处备考;一抄送各督抚奏议;一存乾清宫备随时观览。全文13500百字,现仍完好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895年6月30日,康有为第四次上书,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一系列的想法。请求谕旨“明定国是”,并请设立议院以通下情。第四次上书请求工部堂官孙家鼐代递。孙看过之后同意为其代呈,但在办理五堂画押手续时,傅郎李文田拒不画押,致使第四上书未能上呈皇帝。1897年11月,德国强占胶州湾后,列强掀起一个瓜分中国的狂潮。国难当头,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指出了时局的危迫性,不能再因循守旧,请求光绪皇帝“因胶警之变,下发愤之诏”,提出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改革的措施。这次上书又因受到工部堂官淞桂的抵制而未能上达。
    在第五次上书被拒递之后,康有为结识了皇帝的老师翁同龢。翁感到康是天下奇才,向皇帝推荐了康有为。皇帝授意翁同龢、李鸿章、荣禄、廖寿恒、张萌桓等会见康有为,并讨论变法事宜。会见后康拟就了《外衅危迫,分割洊至,宜及时岁奋,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于1898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八)交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于3月11日(二月十九日)呈上。第六次上书,系统完整地表达出康有为变法的政治纲领。他建议第一,要大誓群臣,以“明定国是”。第二,要光绪皇帝学习俄国和日本,变法维新。第三,在宫中设立制度局,总揽指导全国变法事宜,其下设立法律、税计、学校、农商、工务等十二局,以处理中央日常事务。对地方官制也提出了改革的办法。
    康有为于3月12日,又将其译纂的《俄彼得政变记》并缮具请总理衙门代奏的呈文递上,此即康有为上光绪帝第七书。康进呈此书的目的,是要光绪皇帝以彼得大帝为楷模,任用维新人士,挣脱守旧势力的绊羁,尽快将变法提上日程。
    康有为除了亲自上清帝七次书外,在戊戌维新期间,他还为维新派人士杨深秀、宋伯鲁、徐致靖、麦孟华、王照、李盛铎以及御史文悌、张仲炘、王鹏运等人草拟了一批奏折。这些奏折的内容,涉及变法维新的方方面面。1911年康的弟子麦仲华编的《戊戌奏稿》(铅印本)收录康有为的奏疏25篇。麦仲华讲:“戊戌数月间,先生手撰奏折都63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故宫博物院珍藏的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共3卷,抄录了康有为从戊戌年正月到七月十三日呈递给光绪皇帝奏疏18件。康有为当时进呈的《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记》、《列国政要比较表》、《孔子改制考》等有关各国变法书籍,皆为康氏手写的原本,现仍完好存于故宫。
    百日维新期间,新旧势力之间,帝党、后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他们交章上奏,一日竞达数十件之多。现存于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当时大小官员的奏折约有553件,具折的官员有290多人,覆盖中央和地方衙门有50多个。奏折的内容大致有以下10类:
    1.综合类。综论变法事宜的奏折;如山东道监察御史杨深秀请明定国是折。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奏为变法有序,乞速奋乾断,以救艰危折;总理各国工务衙局奕劻议复主事康有为条陈折等。
    2.荐举新政人才。例如侍读学士徐致靖保举通达时务人才折;湖南巡抚陈宝箴密保所知京外贤能各员折等。
    3.添裁机构及官制吏治。例如内阁学土兼礼部侍郎衔阔普通武奏为变法自强,宜仿泰西设议院折;总理衙门章京郑孝胥奏为破除习气,以救积弊折。
    4.文武科举改制。例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奏复文武科科举改制事宜折;山东道监察御史宋伯鲁奏请变动科举,改八股为策论折;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议变通武科事宜折。
    5.筹设文武学堂及游学章程。例如期南巡抚陈宝箴奏遵旨设立学堂,请拨常年经费折;直隶总督王文韶奏变通书院,创建畿辅学堂折;江南道监察御史李盛铎奏为拟京师大学堂办法大纲折;总理衙门等议复遴选学生游学日本事折。
    6.练新军及办团练。例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奏遵议广练兵团事宜折;云贵总督崧蕃奏滇省各防营勇兵改洋操情形折;山东巡抚张汝梅奏东省办理保甲团练情形折。
    7。农工商务。例如掌江南道监察御史曾宗彦奏急宜振兴农工二务折;詹事府少詹事王锡善奏振兴商务,请设立总书片;总理农工商总局大臣端方等奏遵旨开办农工商总局折;山西巡抚胡聘之奏晋省办理商务情形折。
    8.银行币制。例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刘庆汾呈为仿做照成法印造铜钱文;户部主事王凤文呈为请将昭信股票一项开设银行文。
    9.开矿筑路。例如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王文韶等奏遵旨设立矿务铁路总局折;总理各国事务奕劻奏各明定矿务铁路章程折。
    10.设报馆译书局。例如直隶总督王文韶奏遵旨查明新闻报馆办理情形折;督办官报事工部主事康有为奏恭谢天恩并条陈办报事宜折;总理各国事务奕劻等奏为派举人梁启超管理上海书局事务折;梁启超呈请书籍报章概准免纳厘税文。

三  各衙门编纂的史籍及记事档册

    1.《起居注》。为记载帝王言行体裁的档册。清代于康熙九年设起居注馆,以专门记载皇帝的言行,并据此编纂起居注册。凡记注,先载起居,次谕旨,次题奏,次官员引见。《起居注》每月2本,每年24册。正本存于内阁大库,草本由起居注馆收藏。有关戊戌变法的记载,集中在光绪二十四年四月至八月的《起居注》中。例如:
    “八月初三日,甲申,上诣乐寿堂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请安。午刻,奉皇太后幸乐寿堂侍晚膳毕,驾还养心殿。”
    “八月初八日,乙酋,卯刻,上诣瀛秀园门前跪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祟熙皇太后还仪銮殿。诣议蛮殿皇太后前请安。驾还养心殿。”
    “八月初五日,丙午,上诣议銮殿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祟熙皇太后前请安。辰刻,升勤政殿宝座朝见各国使臣。上温语慰问毕,驾还养心殿。”
    “八月初六日,丁亥,卯初二刻,上诣中和殿阅祝版毕,诣仪銮殿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崇熙皇太后前请安。驾还涵元殿。”
    从以上材料可看到戊戌政变期间帝后的一些真实活动情况。
    2.签注《校邠庐抗议》。光绪皇帝亲政后,积极主张变法图强。光绪二十四年他应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之清,于六月初六日谕令廷臣,对詹事府中允冯挂芬所著《校邠庐抗议》,“悉心覆看,逐条签注”。即将该书所提兴革事宜,分别说明“可行”或“不可行”,逐条签注,限书到10日内办妥。当时直隶总督荣禄在天津将《校邠庐抗议》刷印1000部,分三批送军机处。军机处谕旨将该书分送宗人府、内阁、翰林院、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各40部;理藩院、大理寺、国子监、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仓场衙门各20部;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銮仪卫,因系裁撤机构未发。各衙门遵旨将签注后的《校邠庐抗议》,依限送军机处,共200余部,每部2册,共437册,现仍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3.《早事档》。为军机处记载皇帝早朝事务的档案。所记多为臣工奏折及朱批谕旨,例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早事档》记:“侍读学士徐致靖、侍讲学士济澂封奏各一件。均谕旨:‘留’。”“四月二十一日,直隶总督王文韶奏查明国闻报并道员严复被参情形折,奉朱批:‘知道了’。”“给事中高樊曾封奏一件,谕旨:‘留’。”“内阁奏皇上驻跗颐和园,不进实录事,谕旨:‘知道了’。”
    4.《随手登记档》。为军机处每日收到奏折及所奉谕旨的摘由登记目录,可以说是军机处承办的奏折和谕旨的总目录。以此可以查证康有为等重要人物奏折呈递及处理情况。例如光绪二十一年《随手登记档》载:“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一日都察院折,代递广东进士康有为条陈由,附原呈。”“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奏片一件,本月十一日都察院代递康有为条陈呈一件,恭呈慈览由。”
    5.《穿戴档)。为帝后日常穿戴的记录。例如光绪二十四年《穿戴档》记:“八月初四日卯正,(皇上)外请至乾请宫,见大人毕,还养心殿。寻常褂下来换穿青江铀单金龙褂,戴伽香得朝珠挂带裤。办事后外名请至瀛秀园门,跪接圣母皇太后,请安毕,还涵元殿。”
    6.《知会簿》。为满汉两班军机章京交接班的原始记录。其中有关帝后的记载,如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记:“该班供事禀,现闻二十九日赴湖,初三日办事后还宫。”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三日记:“该班供事谨禀,本日皇上办事后,由颐和园还宫。请老爷初四日、初五日隆宗门内入值。堂上现换单袍褂。满二班全知会。”

结语

    上述清宫所存有关戊戍变法的档案,是目前现存于世的惟一的清朝官方文件,较之其他戊戌变法的史料,它是有如下几个特点。
    1.原始性。这些档案都是在戊戊变法运动中,特别是在百日维新期间,清王朝在维新变法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书。例如光绪皇帝每天所下的维新谕旨,亲笔写的朱谕。中外大臣亲自上的奏折及皇帝的亲笔批示,以及各办事衙门随时记事的档簿。这些文书在办理完结以后,按照清朝的制度,都要整理归档保存。这些档案清朝时秘存于宫中。清亡后,又递嬗保存在国家档案馆。其间未经任何的加工修改。它是研究戊戌变法的最原始的史料。
    2.真实性。作为处理政务的工具,戊戌变法的文书是随着维新运动的产生、发展、失败,以及帝后两党的激烈斗争产生的,而不像其他史书记著,大都是事后编写的,未免受作者主观的影响而对史实记述多有偏颇。有时史籍虽然是变法当事者的记述,如《翁文恭日记》、康有为《戊戌奏稿》等,由于种种原因,在事后刊布当中,多有删改。我认为一直珍藏在清宫中的档案,所记录戊戌变法的史事是比较客观的,因而它是研究戊戌变法的比较真实和可靠的史料。
    3.珍贵性。这些谕旨、奏折、档册,以及有关衙门在文书处理过程中所做的特殊标记,不仅详细记录了戊戌变法的全过程,而且也是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凭证。它是中国目前戊戌变法运动重要历史遗迹之一,其价值是十分珍贵的。
    戊戌变法档案的整理与研究是推动戊戌变法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本着为史学研究服务的宗旨,先后对馆藏戊戌变法档案进行了整理和编目。50年代曾向史学界提供一批戊戌变法专题档案,供史学家研究参考。1953年,中国史学会编纂的《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戊戌变法》(4册),曾选人该馆所存的奏折25件。1958年,为纪念戊戌变法60周年,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后改称第一历史档案馆)又编辑出版了《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一书。书中共刊录奏折300多件,约40余万言。1995年,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出版了《光绪朝朱批奏折》,共120册,其中包括部分戊戌变法方面的朱批奏折。1998年,又编辑影印出版了《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其中包括光绪二十四年全部百日维新谕旨。可以看出,近50年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发掘、整理和出版有关戊戌变法史料,深入推动戊戌变法史研究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