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史氏按】本文中之维新派,实际上只是康梁一派。其实,当时参加百日维新的并非只有康梁一派(可参见本网站"众说戊戌-百日维新之中-参加变法的派别),但是此原著作提供的材料只限于此。特此说明。

戊戌年维新派学明治维新

    1898年1月24日,光绪皇帝命令总理衙门大臣们接见康有为,征求变法意见,随后又命他条陈所见并进呈书籍。康有为得到这个机会,立即上了一份带有变法纲领性质的奏折,即上清帝第六书,根据最近发现的故宫博物院所藏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所收的此件原文来看,康有为特别强调中国维新变法应该"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治谱",也就是要按照日本明治维新的模式来进行。他指出:"考日本维新之始,凡有三事:一曰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二曰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曰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日主以时见之,称旨则隶入制度局。"他认为"此诚变法之纲领,下手之条理,莫之能易也。伏愿皇上采而用之。这里所说的三件事是指1868年(日本明治元年)3月14日明治天皇率群臣向天地神明盟誓,发表五条誓文(其内容包括"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破旧有之陋习,立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等);1867年(庆应三年)12月9日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废除幕府而设立总裁、议定、参与三职(其中参与包括各藩人士二十人),以后又设立制度事务局等八局;1869年(明治二年)设公议所(后改称集议院),听取各地代表的意见。这三件事是日本明治维新之初,决定国家方针,改造旧政权,建立维新政权的三项重大政治改革措施,因此康有为把它视为变法之纲领、下手之条理,要光绪首先采用。目的是通过这些措施,让维新派进入政权,决策新政。(【梦史氏按】这三项措施,是否为明治之初的"重大政治改革措施"?大誓群臣,倒是符合,其他两项则颇为可疑。浏览多本中日有关明治维新论著,几乎连提都没有提'制度局',只是在官职变动表中,可以找到。其时,明治天皇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权柄并不掌握在他手中,康有为所说,恐怕是为了'让维新派进入政权,决策新政'而夸大的,即借明治维新说事而已。")
     3月29日,康有为第一次把他编写的十卷本《日本变政考》及撮要八篇进呈御览,光绪读后很受启发,"决意变法",并……
     6月16日,光绪皇帝亲自召见康有为,询问如何变法。康有为答道:"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并且"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凡变法之事,皆特下诏书,彼等无从议驳。"他还用日本变法三十年而强,中国变法三年即可自立,"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的说法来增强光绪变法的决心和信心。光绪任命康有为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让他参赞新政,特许其"专折奏事",并要他尽快进呈所编的各国变政考。此后,康有为便不断上条陈奏或替别人代拟奏稿,提出变法建议,同时陆续进呈《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记》、《列国比较表》以及德、英、法等国变政考。
     在康有为进呈的各国变政考中最重要而且最能体现百日维新与日本关系的便是《日本变政考》一书。此书共十三卷(正文十二卷,附表一卷)。这是在3月进呈的《日本变政考(十卷本)》的基础上增补润色加按语写成的。它以日本明治维新编年史的形式,详细叙述明治维新的改革措施,并评论其利弊,提出中国变法的建议。康有为在此书跋语中宣称:"日本变政,备于此矣。其变法之次第,条理之详明,皆在此书。其由弱而强者,即在此矣。"他还自称:"每日本一新政,皆借发一义于案语中。凡中国变法之曲折条理,无不借此书发之,兼赅详尽,网罗宏大。"他甚至断言:"我朝变法,但采鉴于日本,一切已足。其凡百章程,臣亦采择具备,待措正而施行之。""我皇上阅之,采鉴而自强在此。若弃之而不采,亦更无自强之法矣。"这部书简直就是变法的指南,怪不得光绪得到此书时,如获至宝,"日置左右,次第择而行之。"
     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把日本明治维新改革的要点归纳为"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制度局以议宪法,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多派游学以通新学,改朔易服以易人心数者,其余自令行若流水矣。"故而他在给光绪的奏折条陈中也包括了这些方面的建议。尤其是开制度局以便让维新派参政一事,更是其中的核心。康有为指出:"当日本变法之始,盖能定规模画图样而后举行,故能骤致富强,故非特开制度局于内廷,妙选通才人直,皇上亲临,日夕讨论,审定全规,重立典法,何事可存,何法宜改,草定章程,维新更始,此所谓先写图样而后鸠工庇材也。"他是多么希望能选入制度局,日夜与光绪皇帝一起决策新政啊!所以康有为反复强调:"皇上不欲变法自强则已,若欲变法而求下手之端,非开制度局不可也。"(【梦史氏按】此处更加挑明了康有为的趋向,事实上,日本的明治维新成功并非开制度局所赐,中国的变法也并非一定要开制度局才能成功。康有为力图进入决策层,动机也许不坏,但是在政治上却是不可取的,以一介小臣,一开始就想夺取决策大权,排挤中枢大臣,并公开其意图,只能召来强大的阻力。)
     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和其他维新派人士向光绪提出的变法建议,很多都是首先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经验,然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康有为的《条陈商务折》,就首先介绍"日本之变法也,开商法公议所、商法学校、帝目劝业博览会"。从而建议"惟有饬天下商务局,令其立商学、商报、商会,并仿日本立劝工场及农务学堂,讲求工艺农学。"张謇在《代拟请留各省股款振兴农工商务疏》中主张"仿日本国家补助商人名目",奖励和扶植民办工商业。还建议总理衙门"向日本领事咨取其国农商部补助条目,参酌施行。"宋伯鲁在《奏改时务报为官报折》中也指出:"昔日本维新之始,遣伊藤博文等游历欧美,讨论变法次第,及归则首请设官报局于东京,报章一依西例,而伊藤自著笔记,乃至举西人一切富强之原,皆归功于报馆。"并建议把维新派办的上海《时务报》改为官报,迁往北京。
     光绪皇帝接受了康有为"多下诏书"的建议,并采纳维新派的不少主张,在一百零三天里接连下达了二百多道新政上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诸方面的改革措施几十项,而其中不少都是仿日本明治维新亦步亦趋的。在政治方面,除了诏定国是仿效明治天皇发布五条誓文外,命各省督抚酌保使才、诏选宗室王公游历各国等也都是学习日本维新后即派使团出使欧美各国并让王公贵族出国游历的做法,允许士民上书、删改则例、裁汰冗员、取消闲散重叠衙门、许旗人自谋生计等则是吸取了明治维新官制改革和封建身份制度改革的经验。对于康有为建议设立的制度局,光绪也一再下谕命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切实筹议具奏",并准备开懋勤殿以议制度。至于开议会一事,康有为在此期间曾多次提醒光绪,"日本亦至二十年始开议院,吾今于国会,尚非其时也。"
     经济方面,光绪效法日本明治政府的殖产兴业政策,提倡保护农工商业,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各省设分局。还设立矿务铁路总局,负责修筑铁路、公路,开采矿产;设立邮政局,在各通商口岸设分局;依照日本举行博览会,鼓励发明,颁布奖赏士民创作新法和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十二款;参考日本的银行制度筹办中国通商银行。此外,还吸取日本财政的改革经验,编制国家预算。
     军事方面,光绪采用明治维新军事改革的方法,命各省陆军改练洋操,以新法练兵,裁汰旧式绿营军队,举办团练。光绪还准备接受康有为的建议,仿照日本建立天皇近卫军、参谋本部的措施,提拔袁世凯执掌兵权,企图建立起一支自己直接控制的武装力量。
     文化教育方面,光绪更是全面学习明治政府的文明开化政策。除了废除八股、改革科举制度外,还模仿日本,办学校.设报馆,译西书,选派留学生出国。曾下令创设京师大学堂和各级学堂,在京师筹设报馆,将《时务报》改为官报,把译书局改为官督商办。鉴于日本明治维新特别重视兴办实业教育,光绪也先后下令筹办铁路、矿务、农学、工商学等专门学堂,以 至"茶务学堂及蚕桑公院"。还命各省挑选学生首先派赴日本留学。上谕指出:"现在讲求新学,风气大开,惟百闻不如-见,自以派人出洋游学为要。至游学之国,西洋不如东洋。"
(资料来源:《戊戌维新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