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政变记 (梁启超)

第四篇 政变正记


第一章 推翻新政


八月十一日,复置皇上所裁汰之詹事府等衙门及各省冗员。
按詹事府等衙门,及各省冗员,皆无事可办,任其职者,皆养尊处优,素餐尸位,
脧民之脂膏,以养此无谓之闲人,正如久患痈疽,全体皆含脓血。皇上必汰除之者,以非如此则不能办事也;而一切复置,实为养痈之弊政。
同日,禁止士民上书。
按中国之大患,在内外蔽塞,上下隔绝,皇上许士民上书,乃明目达聪之盛举也;
而今禁之,务以抑塞为主义也。
同日,废官报局。
同日,停止各省府州县设立中学校小学校。

按中国之大患,在教育不兴,人才不足;皇上政策首注意于学校教育之事,可谓得
其本矣。中国地广人众,非各省州县遍设学校,不能广造人才;今一切停止,盖不啻秦始皇愚民之政策也。
八月二十四日,复八股取士之制。
按八股取士,为中国锢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行之千年,使学者坠聪塞明,不识古今,
不知五洲,其弊皆由于此。顾炎武谓其祸更甚于焚书坑儒,洵不诬也。今以数千年之弊俗,皇上之神力,仅能去之,未及数月,而遂复旧观,是使四百兆人民永陷于黑暗地狱而不复能拔也。
同日,罢经济特科。
按经济特科之设,在今年正月初六日,实戊戌新政之原点也,分内政、外交、兵学、
工学、 理财、 格致六门,以实学取士,振起教育之精神,实始于此。顽固大臣等恶实学如仇,故罢之也。
同日,废农工商总局。
按农工商总局之设,大略如日本之农商务省,盖官制中所不可缺也。皇上新设之,
而西后遽废之,不知是何居心也。
同日,命各督抚查禁全国报馆,严拿报馆主笔。
按暴政之行,至禁报馆拿主笔而已极矣。今全世界万国中非甘心以野蛮自居者,不
肯行此苛政也。今伪诏中之语云:“天津、上海、汉口各处报馆林立,肆口逞说,妄造谣言,惑世诬民,罔知顾忌。”又云:“主笔之人,率皆斯文败类,不顾廉耻。”其言真堪喷饭,而不知各地之报馆,皆受外国之保护,禁之无从禁,徒取笑于外人耳,是又可怜也。然其抑压之政策,则既已充其量矣。
八月二十六日,禁止会社,拿办会员。
按中国近两年来风气骤开, 颇赖学会之力。自光绪二十一年强学会开设后,继之者
则有湖北之质学会,广西之圣学会,湖南之南学会、地图公会、明达学会,广东之粤学会、群学会,苏州之苏学会,上海之不缠足会、农学会、医学会、译书会、蒙学会,北京之知耻会、经济学会,陕西之味经学会,其余小会尚不计其数;盖合众人之力以研究实学,实中国开明之一大机键也。今一律访拿会员,于是各省有志之士,几于无一能免者矣。其伪诏云:“拿获在会人等,分别首从,一律治罪,各省督抚务当实力查办,毋得阳奉阴违,庶使奸党寒心,而愚民知所儆惧。”彼其所以威压士民者无所不至矣。中国四百兆人民何罪何辜受此箝制而永不能自拔也,悲夫!
□月□日,废漕运改折之议。
按漕运一事,徒在运南粮以供北方之食,轮船既通,一商贾之力办之而有余,而国
家设官员数百人,岁糜千余万,积弊之极,未有过是者。苟裁此全部之官而听商运,则每年岁入可增千余万,官民两利,此全国稍通时务之人所共知也。特官吏因缘此弊,以营利之人太多,故竞阻挠之耳。皇上方欲毅然废之,尚未办到,而西后遽命复之。
□月□日,复前者裁撤之广东、湖北、云南三巡抚。
按督抚同城,互相牵制,不能办事,徒糜俸藏,前人多有论之者。皇上裁撤,亦是
整顿官制之一端,今亦复设之,盖务尽反皇上之所为也。
九月□日,复武试弓刀石之制。
按八股取士,其可笑已极矣,至于武试用弓刀石尤为可笑,实以武事为儿戏耳。皇
上于今年春间罢之,而西后复用之,闭塞至是,何其可怜也。某报馆论之云:“武试之制,乃唐之武后所创,今西后亦步亦趋宜也。”其言亦可发一笑。


第二章 穷捕志士


    汉十常侍之罪陈蕃、李膺也,宋蔡京之罪司马、韩苏也,韩(tuo)胄之罪朱子也,明魏忠贤之罪东林诸贤也,阮大铖之罪复社诸贤也,无不以党人之名,株连惨戮。大率其所谓党人者, 贤人志士居其十之七八;而株连诸人,未必尽贤者,亦居 一二焉。虽然经穷治之后,则元气斲丧,国未有不亡者也。日本幕府之末叶,亦其前车矣。今西后训政以来,穷治维新之人,大率以结党营私为其罪案,举国骚扰,缇骑殆遍,今举其明见谕旨者,列其名于左。


(名单略 今人汤志钧考证所得株连名录,可信度更高些,见“康梁等55人名录”)


    宋秦桧之杀岳飞也,以“莫须有”三字断狱,后世犹以为千古奇冤。夫曰莫须有,则犹有鞫狱之辞矣。明严嵩之杀杨继盛也,魏忠贤之杀杨涟、左光斗也,必在狱中桁杨榜掠,毒刑惨刻,逼使供招,罗织成罪案,然后杀之,蓄其心犹知天下之有清议,欲借此以掩人耳目也。今六烈士之就义也,于八月十二日有伪诏命刑部于十三日讯鞫,及十三日刑部诸官方到堂,坐待提讯而已,又有伪诏命毋庸讯鞫,即缚赴市曹处斩矣。夫不讯鞫而杀人,虽最野蛮之国,亦无此政体也。虽众人所唾骂之秦桧、严嵩、魏忠贤,犹不至如是之无忌惮也。盖彼恐一讯鞫,则虚构之狱,无由成谳,而改革之根株不能绝也。观其诬康有为之罪名也,初则曰酖弑皇上,继则曰结党营私,终则曰谋围颐和园。十日之间,罪名三变,信口捏造,任意指诬,究之诸人所犯何罪,则犯罪者未知之,治罪者亦未知之,旁观更无论也。九月廿二日,天津国闻报照录上海新闻报康有为论,而加以跋语,其言最为直捷切当,言人所不敢言,今照录于下,其言曰:
    三代以前列国并处,君权不甚尊,民义不甚绝,故其时毁誉是非,犹存直道。秦汉以降,中国一家,功首罪魁,悉凭朝论,士苟得罪于廷议,则四境之内,一姓之朝,皆将无所逃命,文致罗织,何患无辞?故天下至不平而可伤心之事,莫甚于凭一家之私说,而无两造之讼直。即如康有为一狱,自八月六日以后,中国之懿旨上谕,始则曰辩言乱政,继则曰大逆不道,凡在中国臣民,其独居深叹,抉隐表微之士,视康有为何如人,仆固未暇深论,若相遇于稠人广众之间,抗论于广厦细旃之上,其有慷慨陈词,为康有为直者乎?夫为中国之臣民,则亦安得不尔也。
    上海新闻报于此次国事之变,记载最详,见闻亦最广,而犯难敢言,尤为各报之
冠。一载康之问答,再登康之来书,与中国皇帝之密谕,其孰是孰非,孰真孰伪,固未敢据以为断,而援两造之辞,以成千载之信狱,则东西各邦,来兹觇国者,皆将于此取资,而求其定论,则立说尤不可以不慎。然仆独不解其论康有为,乃有奏饬袁世凯调新建陆军三千人入京之说。是说也,欲成其谳,须有四证,一康之奏文,二袁之告辞,三皇帝之谕旨,四同谋杨、刘、林、谭之供状。度新闻报馆,当必有真凭的据,可以证成其词者,不然则与八月十三日上谕谋围颐和园五字,前不见来踪,后不见去影,冥冥九阍,茫茫中古,长留此不明不白一种疑案而已。
    经称罪人不孥,盖罚罪而及于家族,此最野蛮之政体,凡开化之国,必不如是也。中国自前明以来,间有此风,及本朝以宽仁为政,康熙朝特废此例,盖亦渐进文明之一端也。今兹之政变也,康有为、梁启超、王照、文廷式等,皆逮捕家属,几于族灭,乃至毁掘坟墓,掳掠妇女,行同盗贼,所过为墟。他人之族吾未深论,即以吾之乡族而言之,有族中二孕妇,余至今犹未识其人者,而被掠去,堕胎而死。夫无论余之罪之未有定谳也,即使余犯寸磔之罪,与此妇人何与,乃亦横遭此惭,似此豺狼之政体,稍有人心者闻之能无发指乎?